3月28日,蘋果CEO蒂姆庫克參觀了富士康鄭州工廠內的iPhone生產線
蘋果的血汗工廠風波出現重大“進展”。昨日,美國非營利機構公平勞工協會(FLA)發布報告稱,蘋果供應商富士康存在數十樁違反勞工權利的行為,如加班時間過長、“克扣”加班工資等,甚至存在違反中國勞動法的行為。昨日富士康發布聲明稱,將會全力以赴改進問題,作為蘋果公司的商業伙伴都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FLA的工作準則。
昨天記者致電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但未能取得。
3.55萬名富士康員工參與調查
此次的調查歷時約一個月。2月上旬,在輿論壓力之下,蘋果公司邀請FLA對組裝工廠進行調查,其中包括富士康位于深圳和成都的工廠。
富士康為蘋果生產從iPhone到iPad等產品,是蘋果zui大的代工工廠。
FLA此次發布的這份報告是多份報告中的*份,內容涉及富士康旗下的深圳觀瀾、深圳龍華和成都工廠。FLA團隊已對三家工廠中3.55萬名員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進行了調查,包括薪酬和工作時長等。此外,審計內容還涵蓋對制造區、宿舍區及其他設施的檢查等。
加班以30分鐘為單位計算,不足不付
在這份13頁的審計報告中,FLA列出50個與其行為準則及中國勞動法相關的問題,其中包括衛生和安全、工人代表以及工資和工作時長等領域的違規行為。
FLA表示,在富士康的這三家中國工廠中,有60%以上的員工稱其工資無法滿足基本需求。在這三家工廠中,工人的平均月薪為人民幣2257元(約合358美元)到人民幣2872元(約合455美元)。
調查還發現,14%的富士康員工可能無法拿到被拖欠的計劃外加班工資,原因是富士康以30分鐘為增量來支付加班工資。也就是說,如果加班29分鐘,那么就無法拿到加班工資;如果加班58分鐘,那么就只能拿到30分鐘的加班工資。
就工作時長和薪水而言,FLA在報告中稱,在過去12個月時間里,所有上述三家工廠的工人工作時長都超出了中國勞動法規定的標準,也超出了FLA的每周工作60個小時標準。FLA稱,富士康已經同意在16個月內遵循與此相關的規定。
此外,在衛生和安全領域、工人代表方面,富士康也存在違規行為。